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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全面开展房地产广告整治

近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围绕目前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开展整治工作,力求从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广告设计、制作和发布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广告市场秩序。

“点”上入手,提升行动效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要求,根据《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房地产广告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本次整治工作以“两大类14项违法广告行为”为圆点,以“三大传统媒体+三大网络平台+各类户外广告发布平台”为半径,对全市范围内房地产广告进行依法整治和规范。其中《方案》对两大类违法行为做了具体说明,包括房地产广告内容不真实、不合法、不科学、不准确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行为,这两大类违法行为下分14项具体违法行为。

“线”上辐射,优化整治路径。专项整治坚持线上线下一致,横向纵向合力。一方面,通过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和广告监测等多渠道收集违法线索,对传统媒体、户外广告、互联网及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实施全面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全链条进行核查处置,把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加强与住建、城管等部门沟通合作,开展联合执法和联合惩戒,对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违法行为的,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移交案件线索;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在此基础上,强化行政指导,注重防患未然。督促广告经营活动主体严格履行广告发布审查义务。同时充分利用相关媒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有关房地产广告相关法律法规,曝光违法房地产广告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增强房地产企业和广告经营企业依法制作发布房地产广告意识,督促其依法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职责,同时,提升社会公众防范、辨别违法房地产广告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违法房地产广告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切实把为群众办实事融在日常,抓在日常,做在日常。通过房地产广告的整治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积极推进房地产领域信用监管,推动违法房地产广告长效监管。(记者 祁晓燕)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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