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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贯彻实施大型宣传活动 常培忠出席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提高群众知晓率,市人大常委会在内蒙古博物院宝鼎广场举行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大型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培忠、副主任郭志钢、秘书长张晓帆出席活动。

活动中,各部门通过宣讲,设置展板、条幅,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吸引了大量群众参与,发放了5000余册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册。

常培忠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常培忠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市人大常委会要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不断加强监督,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在首府的贯彻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职能,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各司其职、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共同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在我市顺利实施,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迈上新台阶。

市乡村振兴局、发改委、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了宣传活动。我市九个旗县区也同步开展了宣传活动。(记者 云艳芳)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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