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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前 呼和浩特为全部共享电单车配备头盔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郝儒冰)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首府将在6月10日前,为全部电单车加配头盔。

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了解到,5月21日,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及共享单车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就共享电单车加配头盔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研究。

会议明确,为充分保障共享单车使用者骑行安全,各企业要紧抓落实呼和浩特市共享电单车加配头盔工作,于5月31日前至少完成50%,6月10日前全部电单车加配头盔;加配的头盔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使用要求,同时要在开锁语音提醒中增加佩戴头盔的实时提醒;同时,鼓励各企业在保证电单车头盔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提高和完善头盔使用的便利性、舒适性,通过开发利用新技术手段,提高头盔的防盗功能等。

同时,会议还指出,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意识,切实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加大运营维护、动态监测和车辆调度力度。

[责任编辑:章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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