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正文

“跑分”洗钱超2亿!警方打掉3个犯罪团伙

近日,沈阳警方连续打掉了3个从境外诈骗窝点回流至境内的洗钱、“跑分”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缴获涉案银行卡163张、手机50部、电脑6台。目前,已初步核实案件170余起,涉及全国多个省市,涉案金额达2.1亿元人民币。

断卡线索牵出“洗钱”中转站 层层追查斩断“跑分”利益链

2021年4月初,沈阳警方在对涉案银行账户线索进行研判时发现曲某某(女,46岁)名下一张银行卡涉及浙江省杭州市一起虚假投资诈骗案件。警方依法将曲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询问,曲某某对出售银行卡获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供认出收购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男,27岁)。

4月13日,办案民警在梁某某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梁某某供述了其从2020年开始收买贩卖银行卡,并帮助韩某等人转移涉诈骗资金、“跑分”洗钱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获悉此情后,沈阳警方立即对“跑分”洗钱团伙进行深度研判,连夜组织警力对该犯罪团伙成员实施抓捕,在新民市胡台镇假日欧洲小区将正在作案的韩某(男,33岁)等8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缴获作案用手机22部、银行卡45张。

据犯罪嫌疑人韩某交代,2018年,其在境外结识一名厦门籍男子,该人为当地网络赌博洗钱团伙的总负责人,韩某跟随该男子在当地学习网络赌博洗钱手法。2020年,韩某回国后,在国内组建洗钱团队,继续为该男子提供洗钱服务,从中赚取手续费,涉案资金流水累计700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130余万元。该团队分工明确,有人负责收购银行卡,有人负责对接上家派单,有人负责实施操作,还有人负责监督管理。根据分工不同,韩某负责每月发放固定工资和提成。

目前,韩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沈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纠集闲散人员藏匿居民小区 服务诈骗团伙赚取不义之财

2021年4月15日,沈阳警方对涉诈资金流进行分析时,发现多笔被骗资金通过蔺某(男,23岁)名下的银行卡流转。民警经进一步工作发现,与蔺某平时来往较密切的高某(男,32岁)、闫某(女,25岁)的银行卡也涉及多起诈骗案件,进而判断3人系一洗钱犯罪团伙。随后,沈阳警方通过深度研判,查明该团伙专为设在境外的诈骗窝点提供转移涉诈资金“洗钱”服务,每天资金流水多达200万元人民币。同时,办案民警经过秘密侦查,迅速查清了3人在沈阳市铁西区某小区的落脚点。4月15日17时许,办案民警将正在实施犯罪的3人当场抓获,缴获作案用手机17部、电脑6台、手机卡11张、银行卡68张。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某供述其曾经在境外专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2019年回国后,高某利用某通讯软件继续与境外诈骗窝点勾连,并纠集蔺某和蔺某女友闫某大肆收购银行卡,在康平县某小区租房搭建窝点,为诈骗团伙提供“跑分”洗钱服务,涉及资金流水近9000万元人民币,3人从中非法获利180余万元。

目前,高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沈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卖卡人充当诈骗分子帮凶 跑分客沦为“杀猪盘”刽子手

2021年3月,沈阳警方接到公安部转递线索:姜某某(男,37岁)在某银行办理的两张银行卡涉及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迅速将姜某某抓获。经审讯,姜某某供述了其多次办理银行卡,然后经“中间人”介绍将卡卖给他人的犯罪事实。

随后,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查明“中间人”张某(男,24岁)的真实身份,并于4月12日在沈阳市铁西区某宾馆内将张某以及正与张某密谋收购银行卡的董某(男,25岁)、李某阳(男,29岁)抓获。

根据张某等人的交代,警方乘胜追击,于当日在沈阳市铁西区、沈河区将李某贺(男,25岁)、魏某某(男,31岁)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缴获银行卡50张,作案手机11部。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贺和魏某某都曾经在境外“杀猪盘”诈骗窝点长期从事犯罪活动。2020年11月,二人回国后,分别在沈阳市和牡丹江市组建洗钱团队,并发展董某、李某阳二人为其收购银行卡。李某贺负责与境外“杀猪盘”诈骗窝点人员进行联系,领取洗钱任务,在短短数月内就帮助诈骗集团转移资金4000余万元。

目前,李某贺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沈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所谓“跑分”,是利用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帮助不法分子转移资金,从中赚取佣金,致使大量涉诈资金流向境外。

警方提醒:切勿因为眼前小利而出售、出借个人银行账户,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不仅自己会成为犯罪“帮凶”,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也可能导致其他人的血汗钱、养老钱付诸东流,造成不可挽回的财产损失。为一时利益误入歧途,走捷径的生财之道,必定要承担法律责任。(总台央视记者 李承泽)

[责任编辑:宝华]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