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赤峰市翁旗公安局侦破了系列利用机动车“碰瓷”的方式,对当事人实施敲诈勒索的案件,这也是翁旗警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破获的较生动的案例之一。
张某, 四十多岁,正处于人生最美好的年华。虽出自农村,张某却不愿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苦日子,很多年前,便举家搬牵到乌丹镇里,靠打工、经商等来维持生计。
其实,城里的生活也很不好混。张某挖空心思,终于,他琢磨出一个弄钱的“好办法”。
2021年3月10日深夜,张某驾驶一辆车牌长城牌小轿车,停靠在翁旗乌丹镇红山路鑫海KTV附近一侧的路边处,他坐在小轿车内,眼睛像鹰一样,紧紧盯着周围几个饭店,猎寻着作案目标。
当晚23时许,一男子从一家饭店走出,从该人行走的步态,他很像是刚喝完酒。该男子走到马路的对面,径直钻入一辆车牌号为蒙DDC***的本田轿车内,瞬间,本田轿车启动,拐入到大街的车流里。
张某早已锁定该男子,紧紧地驾车尾随。车辆行驶至乌丹镇古城街一路口处,张某见到时机成熟,迅速加大油门,从后面超了上去,故意让车辆与该本田轿车发生剐蹭……。
驾车男子的确饮酒了,张某逮到了男子的“把柄”。男子自知“理亏”,虽也在辩解,但声音明显小了很多。张某则“得理不让人”,直入主题,对男子说,要么拿8000元钱来修车了事,要么报警,让你去蹲班房,你二选一……。
恰在此时,翁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巡逻的警车赶到该“事故”现场,简单询问后,将张某与该男子一同带到翁旗交通管理大队。
交警在处理此案中,发现张某的行为很蹊跷,有敲诈勒索嫌疑。于是,本着负责的态度,将该案件移交至翁旗公安局刑侦大队。
翁旗公安局刑侦大队陈晨等几位民警,受理了此案。采取查监控,征集线索等方式,终于使案件得以突破。
经侦查,自2020年5月,犯罪嫌疑人张某采用类似的手段方式,实施敲诈作案6起,每一次敲诈从8000元起价,共非法敲诈两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或许,还有更多的人被敲诈勒索,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中。
通讯员:李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