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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关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4月13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关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公安厅煤炭整治办副主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二级高级警长牧仁作主题发布,自治区公安厅煤炭整治办线索核查组组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苗海庭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全区公安机关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公安厅煤炭整治办副主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二级高级警长 牧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我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要求,2020年2月2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之后,自治区公安厅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对煤炭领域违规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打掉一大批大肆盗采煤炭资源、污染政治生态的犯罪团伙,持续推动涉煤案件清仓见底,极大震慑了煤炭领域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全区公安机关共立案4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24名,涉案金额272亿余元,追损挽损124亿余元。

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煤炭整治主体办的统筹下,在监督办的有力督导下,全区公安机关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是割除污染我区政治生态“毒瘤”,从源头上净化修复政治生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坚实思想保证。

自治区公安厅将专项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组织制定全区公安机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攻坚推进。公安厅从全区抽调100余名骨干组建专班,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指挥调度和重大案件侦办;全区12个盟市和部分重点涉煤旗县公安机关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夯实专项整治组织保障。

公安厅对重点案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攻坚力量,多次现场勘查、专题研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自治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先后五次深入重点涉煤盟市公安机关,开展“蹲点式”督导,现场指导解决问题难题,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强化线索核查 多措提升打击效能

工作中,自治区公安厅精细做好线索接收管理,分级分类交办核查,注重线索核查成果转化,对1300余条线索全部做到“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一线索一档案”,实现线索“清零”目标任务。对386个重点项目全部出具评审意见,发现其中119个涉嫌非法采矿犯罪、153个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另有114个涉嫌违反行政法规已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全区公安机关灵活运用领办、自办、领导包案等模式,盘活全区警力资源,加强对煤炭领域案件的侦查打击。为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组建100支突击队,综合采用异地办案、异地用警、异地羁押、提级管辖等侦办方式,集中开展案件侦办、查控违法所得、追赃挽损等工作,共立案侦办19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6人,涉案金额141亿余元,追损挽损84亿余元。

在借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基础上,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与纪委监委、行政执法等部门协同配合,坚持公安机关与纪委监委“双专班”“双上案”机制,打好专项整治整体战、合成战,着力铲除污染我区政治生态的“毒瘤”和源头。截至目前,共向各级纪委监委等部门移送线索159条、涉案人员244人,协助纪委监委等部门挽回损失14.2亿余元。

加强协作整合 推动形成打击合力

在推进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倒查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区公安机关与检、法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专项整治协作机制的意见,在案件指定管辖、大要案件提请检察院提前介入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提高了诉讼质效。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等地公安局会同法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互通情况、联查联办、会商研判,形成打击合力。

自治区公安厅主动与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加快勘验鉴定、价格认证、土地测绘进度。通辽市等地公安局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税务等煤炭监管部门制定煤炭资源领域执法行刑衔接工作制度,形成联动融合、协调协同、长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自治区公安厅煤炭整治办强化内部协同,充分整合公安大数据资源,强化技术赋能,建立了精干分析研判团队,研判挖掘涉煤涉矿违法犯罪人员轨迹、资金流向等,有力支撑服务专项整治。

强化队伍管理 全力锻造过硬铁军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坚定推动专项整治信心决心,全区公安机关成立49个临时党支部、77个党小组,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民警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在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自治区公安厅专门制定办案指引、案件侦办流程,定期交流大要案件侦办经验,并通过举办案件侦办培训班、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与行政管理部门交流等方式,学习案件侦办流程、勘验鉴定程序、法律政策适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着力解决参战民警专业能力短板,提升整体打击整治能力。

自治区公安厅坚决要求全区公安机关所有参战民警严格执行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硬性制度,每月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签订纪律作风责任状和承诺书,时刻筑牢拒腐防变和公正执法的思想防线。同时加大战时表彰力度,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有效激发了队伍士气。

全区公安机关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请介绍一下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公安机关都采取了哪些超常规的打击整治办法?

苗海庭: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区公安机关主要以“六个强化”的务实举措,全力打赢煤炭整治“攻坚战”。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确保高位推进。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将专项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部署推进,制定了《全区公安机关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衡晓帆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夯实了统筹推进专项整治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专班建设,夯实工作力量。公安厅党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安机关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机制建设的方案》,全区抽调118名骨干力量,组建成立了公安厅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实体化运行,专司全区重大案件侦办。全区12个盟市和部分重点涉煤旗县公安机关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专班,包头市等地公安机关建立完善了考核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充分调动参战民警工作积极性。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深入督导调度。公安厅党委以解决问题为抓手,纵深推进专项整治。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衡晓帆同志多次赴重点地区实地调研指导工作,建立了“日通报、周调度、月推进、季督导”制度,强力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自治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先后五次深入重点涉煤盟市公安机关,开展“蹲点式”督导,现场指导解决问题难题,确保了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四是强化攻坚行动,持续压实推进。公安厅党委先后制定了《全区公安机关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全区公安机关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攻坚行动方案》,持续攻坚推进。为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纵深推进整治,组建成立了100支“雄鹰”突击队,发挥“尖刀”作用,综合采用异地办案、异地用警、异地羁押、提级管辖等侦办方式,组织全区优势警力,集中开展线索清零、案件侦办、查控违法所得、挽损等工作。

五是强化机制建设,提升推进效率。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完善案件侦办工作机制,灵活运用领办、自办、领导包案等模式,盘活全区警力资源,提升推进效率。厅整治办在重点盟市派驻领办工作组,提供业务指导,帮助解决案件侦办难题。

六是强化队伍管理,激发队伍士气。坚持“政治第一、群众第一、基层第一、民警第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领导干部“四管责任”,全力提升办案水平。同时加大战时表彰力度,激发队伍士气、激励队伍斗志。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请谈一下专项整治工作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苗海庭:当前,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深化治理的紧要关头,全区公安机关将以做“两个屏障”忠诚卫士的政治担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紧扣深化治理的重点工作,决战决胜煤炭整治攻坚任务。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自治区涉煤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历次会议和石泰峰书记指示精神,增强政治担当,保持清醒、保持定力、保持干劲,昼夜奋战、全天运转,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挂牌督战,一鼓作气、全力以赴完成好专项整治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干净彻底清除污染我区政治生态的最大毒瘤毒源,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向党中央、自治区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二是以更加果敢的态度、更加有效的举措,聚焦出具价格认证报告进度慢等问题,持续推动攻坚行动,实现涉煤案件侦办清仓见底。坚持案件侦办与追赃挽损同步推进,全力追缴挽回国有损失,力争国有资产“颗粒归仓”。

三是保持政治定力,拧紧责任链条,进一步深化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承担起深挖贪腐的政治责任,挖出“保护伞”,净化政治生态。

四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代表团参加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一手抓违规违法问题整治、一手促合法合规发展”,注重精准分类处置,防止简单化和一刀切,不断提升专项整治的综合效应,推进煤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责任编辑:章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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