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行动,扑下身子,真抓实干,与广大群众一道投入到创城攻坚战中。
市场监督管理局
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进行了督导检查工作。主要以经营商铺证照持有情况、操作间环境卫生和清洗消毒设施为检查重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执法中队大力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行动。主要以越门摆放、流动经营、乱摆摊设点、乱堆乱放等为重点,对市容市貌方面的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全面整治,实现有乱必治、有违必纠的管理目标。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创城工作责任清单,对创城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美化绿化、公益广告设置等工作,不折不扣地推进落实。
交警大队
集宁区交警大队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
主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驾驶人、乘车人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努力构建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发挥自身优势,动员辖区单位、包联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居民群众用不同的方式,共同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来源:集宁区创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