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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热评 | 侮辱英烈必须严惩!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15日发布消息称,有群众向警方举报,一新浪微博用户曾于2020年6月23日在他人微博评论区发表造谣诋毁英雄烈士的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警方调查核实,该微博用户潘某(男,30岁)于2020年2月2日离京出境后,一直在境外。目前,海淀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潘某刑事拘留,并对其开展追逃。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发高度关注。社会各界一面倒地认为,应该依法对贬损、诋毁英烈的人进行严惩。英烈为祖国、为人民、为你和我抛头颅、洒热血。没有他们的流血牺牲,哪有安宁祥和的幸福生活?侮辱英烈,是在挑战舆论、道德、法律的底线,伤害的是人性的良知与民族的感情。

网络非法外之地,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英烈,必须严惩!(记者徐博)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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