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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紧盯损害营商环境8类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年初以来,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在2020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改督查基础上,公开发布《关于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中受理信访举报的公告》,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执纪工作方案》,紧盯损害营商环境8类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释放出纪检监察机关“护航”亮剑、重拳出击的强烈信号。

记者从该市纪委监委了解到,为切实抓好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工作,该市纪委监委成立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5个日常监督组和3个明察暗访组,负责围绕“对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政府部门不兑现政策、不履行合同、不守信用、不兑现承诺”“简政放权落实不到位、拥权自重、滥用职权”“职能部门监管不当、执法不公”“政务服务效率不高、作风不良”“官商勾结输送利益”“司法领域破坏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等8类重点问题和市纪委监委制定的优化营商环境4个方面26项负面清单,分别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日常监督和“四不两直”明察暗访2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主要通过采取压实主体责任、畅通举报渠道、用好“两书二函”、持续通报曝光等4项举措进行,一是督促各旗县区、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责,对照负面清单,重点对管理制度、服务流程、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确保问题查准查实;二是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充分运用来信、来访、来电、微信、网络“五位一体”的监督方式,畅通信访主渠道,并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对涉及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开启“绿色通道”,确保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三是对发现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以下发“两书二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工作提醒函和工作建议函)的方式,督促各旗县区、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制定完善长效机制;四是从问题线索查处中筛选典型案例,每月通报曝光损害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加大以案促改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全市范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工作,其目的就是着力解决在工作作风、政务服务、执法监管、便利化改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执纪,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打通政策落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记者  郑学良  实习生  杨鹏杰  王芮)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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