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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助力野生动植物保护 市检公益诉讼在行动

为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检察公益诉讼在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方面发挥的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凝聚共识,最终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强大合力,3月3日,正值第八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与市人大机关党支部、林草局、森林公安局,集宁区检察院、林草局、国家湿地保护管理局等部门联手,共同在市中心广场举办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今年,我国野生动植物日的主题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宣传活动共分为两部分,首先由市林草局副局长陈树晓作为此次宣传活动的代表宣读倡议书,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把野生动植物保护转化为行动自觉,共同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随后,开展了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由市、区两级院公益诉讼部门共同开展,在宣传现场设法律咨询台,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等方式,重点突出宣传讲解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在野生动植物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并通过以案释法,告诫广大群众要坚决杜绝猎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等行为,如果发现此类问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检察机关提供线索。在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也为大家敲响了警钟。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对唤起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增加对检察公益诉讼的了解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此次宣传活动是落实自治区院关于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开展宣传活动的工作要求和“谁执法、谁普法”的一次具体实践,也是深化与公益诉讼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合作的一次有益探索。下一步,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将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主动加强与公安、林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合作与信息互通,及时发现野生动植物保护薄弱环节,堵塞监管漏洞,打击违法犯罪,推动形成部门间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新局面,共同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文字】市院第六检察部 冯鹏

[责任编辑:姚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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