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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延长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时限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张学博) 记者2月3日从呼和浩特市五险核定稽审中心了解到,因部分参保单位未按照《关于呼和浩特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现将申报时限由1月31日延长至2月26日。

首府明确,各逾期的参保单位需抓紧时间通过登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的“单位参保人员工资申报”模块完成单位参保职工工资申报,否则将无法通过“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提交结算”生成《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逾期的参保单位需在延期时限内按要求认真完成参保职工工资申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保单位自行承担。此外,因春节假期,将2月费款期参保单位人员增减的变更业务办理时限顺延至2月26日。参保单位(含参保职工工资无变化单位)必须完成参保职工工资申报后才能申报当月的人员增减变更。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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