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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储存、非法贩卖烟花爆竹 一店老板被拘留

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全的春节,连日来,赛罕区公安分局西把栅派出所联合赛罕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多个烟花爆竹经销网点进行了集中统一清查行动。行动中,一名心存侥幸,违规储存、非法贩卖烟花爆竹的店老板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以及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公安分局相关工作部署。1月20日西把栅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组织警力联合赛罕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销售烟花爆竹网点进行排查。当日上午的行动过程中发现,位于赛罕区大添路合林村路段一处曾经的烟花爆竹销售店内竟然还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经调查了解,该店经营者郭某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已于2020年11月20日到期,但因其存有侥幸心理,所以储存了大量烟花爆竹,准备在农历新年时销售。在进一步调查中,警方还发现,不但在该店铺内存放有烟花爆竹,为了掩人耳目的郭某还将大量烟花爆竹储存在路边居民区内,且存放点无任何消防安全措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引燃后果不堪设想。随即,西把栅派出所民警将经营者郭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赛罕区应急管理局对查获的烟花爆竹进行收缴。

昨日下午,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赛罕区公安分局西把栅派出所了解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郭某涉嫌违反国家规定储存爆炸性危险物质,已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安娜)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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