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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意见 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近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意见》,提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自现在起,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意见指出,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为发挥人大代表在维护我区民族团结中的表率作用的重要部署,是维护我区民族团结大局、发挥地方人大在做好民族工作方面重要作用、发挥代表维护民族团结表率作用的迫切需要。

意见强调,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最新民族理论政策,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于提高代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意识、提高代表民族理论政策水平、提高代表对“五个认同”的自觉自信和提高代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引导代表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代言,为开创我区民族工作新局面贡献智慧、凝聚力量。

意见明确,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代表教育培训内容,将教育与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有机结合,组织代表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示范班,并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专题研讨。

意见要求,各级人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将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强化分类指导、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考核管理,注重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保证教育效果和培训质量,逐步形成开展教育培训的常态化机制。(卞辑)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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