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白忠义)为切实做好《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推动《民法典》更好地融入百姓生活,1月1日,临河区人民法院联合邮政部门制作的《民法典》实施纪念封在临河区发行。
(摄影/王震)
为了全力扩大《民法典》受众面和知晓率,提升宣传影响力,临河区人民法院在自媒体宣传、“法官六进”活动等常规宣传的基础上,以《民法典施行》纪念邮票发行为契机,与巴彦淖尔市邮政分公司合作,制作发行了《民法典》实施纪念封。该纪念封采用《民法典》、獬豸、阴山和临河区人民法院审判楼等元素作为主题图案,寓意作为《民法典》施行的主力军,人民法院将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切实宣传、贯彻、维护好《民法典》。该纪念封配套贴用了当日发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纪念邮票,发行量为1000枚,同时刻制使用了一枚纪念邮戳。发行当日,临河区人民法院部分民事法官,巴彦淖尔市邮政分公司、市集邮协会和社会集邮爱好者共同见证了纪念封的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同日,中国邮政发行了纪念《民法典施行》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