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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洞大开!贵州一女子竟用冥币支付执行案款

近日,桐梓县人民法院一起执行案件中,一名被执行人“脑洞大开”,竟然用冥币向申请人履行支付义务。

被执行人冯某某之女姜某(未成年)于2019年11月20日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冯某某的二轮轻便摩托车(无号牌),在桐梓县娄山关镇河滨南路与正在行走的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被执行人冯某某之女姜某、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受伤及摩托车轻微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桐梓法院判决,由冯某某赔偿李某某护理费、医疗费等费用共计103605.6元。

因冯某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李某某遂向桐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桐梓法院执行法官了解到冯某某现独自一人抚养女儿姜某,家庭条件比较困难,经过财产查控,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向执行法官诉说了自身存在的难处,希望执行法官联系申请人进行协商,适当减少赔偿费用。

执行法官联系申请人李某某询问意见,申请人表示理解被执行人的难处,愿意少收取23605.6元,以8万元赔偿了结本案。不料冯某某不满足于申请人的让步,坚持只愿意履行5万元。执行法官向冯某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一番努力,冯某某最终同意支付8万元。

不料冯某某后续的行为,却让人大跌眼镜……冯某某萌生了一个“奇思妙想”。她携带冥币8万元,用塑料袋包裹着,找到申请人表示要履行案款,在留下冥币之后便借口离开了。

申请人收取之后发现是冥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冯某某因不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

冯某某意识到其错误行为,遂求助其亲友代其履行义务。

近日,考虑到双方的具体情况,执行法官再次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家人进行沟通,经执行法官做工作,申请人再次作出让步,双方达成合意,最终以9.5万元赔偿款了结本案,同时申请人为被执行人冯某某出具了谅解书。冯某某家人当场代冯某某支付了9.5万元案款,本案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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