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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多举措为特种设备拧紧“安全阀”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制定的《呼和浩特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计划》要求,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年7月,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和排查整治。

《方案》明确,此次行动从2020年7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今年7月15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部署启动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7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21年是集中攻坚阶段。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措施,推动构建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巩固提升阶段。总结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进一步发掘我市特种设备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梳理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的办法,以及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措施,及时补齐工作短板,建立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的系统、制度性举措,推动解决深层次风险隐患,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整体水平。

《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开展全面专项整治;深化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专项整治;结合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做好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专项整治等。

据了解,市市场监管局今年7月17日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例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确定开展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电梯安全,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为主的4个专项安全整治行动。到目前为止,检查了全市11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和10家移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160台在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开展了燃气领域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检查。对全市3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液化石油气瓶电子标签动态监管,确保提供市场的气瓶安全合格,信息可追溯。共查扣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瓶314只,并查处一起非法改装液化石油气瓶(将15公斤的YSP35.5型气瓶加装液相管使用)案件。目前正在推进自治区风险管控平台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应用,切实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研究与应用。建立自治区、呼市、旗县三级联动监督检查机制,形成行之有效的“风险点、责任链、防控网”“一点双责”风险管控体系,按部就班、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 祁晓燕)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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