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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学校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5日电(李倩 郝文婷)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列出9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业,明确学校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通知》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严禁布置超课标、超进度的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按照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完成书面作业的总时间最多不超过1小时;初中学生每天作业时间控制在2小时之内。教师要合理安排预习、复习、巩固、拓展等作业类型,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杜绝不加选择地成册布置作业和布置重复抄写性作业现象。要合理布置综合实践类作业,作业设计要符合学生年龄特征,能由学生独立完成,不得增加学生和家长负担。

同时,严禁教师使用微信、QQ群布置作业。严格落实教师设计、批改作业的主体责任,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学校要定期检查和统计各年级作业的总量及批改情况,提高教师布置作业的质量。并要求教师对布置的作业要做到全批全改,采取多样化评价方式,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并认真分析学生作业错误的原因,改进教学、帮助学生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积极发挥作业对教学的诊断和改进功能。

此外,内蒙古要求各校要强化家校合作,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保障学生睡眠。各地要严格控制各类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切实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和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带来的负担,保障教师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和批改作业时间。教育督导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评估指标,把学校的作业质量、作业负担等情况纳入督导内容。对作业管理中问题较多、监管不力的学校和违规要求家长代批改作业的教师要严肃处理,通报问责。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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