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民生 > 正文

非法获利2.5亿余元 包头一“套路贷”涉恶案宣判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11月24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礼丰恶势力集团“套路贷”案一审宣判,60名被告人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以被告人陈礼丰、张云、叶晓胜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以无抵押、下款快为诱饵,吸引他人在其引流网站内注册信息,并以需要审核被害人身份的真实性为借口让被害人上传手机通讯录和服务密码等信息。负责“业务”办理的被告人接到客户名单后,利用被害人急需资金的心理,以“押金”“公司规矩”等理由要求被害人在“米房”网络借款平台签订虚高电子“借贷协议”,通过不断恶意垒高被害人“债务”的手段骗取被害人财产。逾期后,采用电话催款或微信威胁、恐吓、发送附有被害人头像的淫秽、侮辱短信、图片、使用“轰炸机”软件对被害人以及家人的手机进行“轰炸”等方式,向被害人或其亲友施压,强行索要虚高“债务”。在此期间,该犯罪集团涉案金额累计2.5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礼丰、张云、叶晓胜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成立网络借贷公司,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众多被害人签订借贷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采用暴力、威胁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集团。法院经审理后,以被告人陈礼丰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万元。对张云等其余59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罪,分别判处十七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30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因该案涉案财产种类多、数量多,法院判决时用附表形式对总计2000余万元的涉案财产予以明确。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成立执行专案组,依法开展该案财产刑的执行工作,对查封扣押的其他部分财产加大查证力度,确保权属明确的财产能够执行到位,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责任编辑:张彬]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