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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看手机 抬头出车祸 东胜区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2020年10月12日18时45分许,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街与东台华庭1号小区南侧道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的起因是陈某某驾驶机动车行驶途中听到手机铃声,于是一边开车一边低头查看手机,没想到就在这短短几秒的瞬间,将沿人行横道步行过道路的行人撞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之规定,陈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近年来,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看短信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大隐形杀手。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切莫让“低头看手机,抬头出车祸”的悲剧重演。(陈思思 王锦涵)

[责任编辑:姚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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