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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3334”工作法,让“三项制度”晒在阳光下 ——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自2018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了“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专项行动以来,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深入开展“强、转、树”专项活动,着力在打造阳光政府、规范执法程序、保障依法行政、推进执法公开等方面狠下功夫,创新“3334”工作法,扎实推进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让行政执法全过程运行在阳光下。

狠抓“三项工作”,夯实行政执法基础建设

抓目标任务分解,让工作有计划。制定《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关于严格规范文字记录操作准则》等。同时,各大队按照《方案》中规定积极细化完善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汇总编制形成行政执法工作手册。

抓系统平台建设,线上线下融合。该局依托乌兰浩特市政务网,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相对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时间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在网上公示,累计840条。

抓督查考核调度,促进工作落实。该局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同时,强化学习氛围,制定了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核、每半年一培训、每年一总结的量化考核标准,截止目前,共举办培训26期,参加培训人数达2600余人次,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培训管理

通过“三个强化”,助推行政执法再上台阶

强化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抓、分管领导专项具体抓、环节干部具体负责的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机制,建立法制审核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层次清晰、工作联动、环环相扣的工作实施链。

强化法制队伍,提升业务水平。为法制大队配备9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律工作人员。自2016年以来,该局共投入资金200多万元购置各种专业执法设备、建设信息采集机房和案卷库,并为所有在编的215名执法人员配发了全国统一的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同时配备执法车辆65台。

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及微信公众号等“两微一端”,广泛宣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知晓率,实现了阳光监督。通过微信群积极向辖区商户宣传推行工作的意义作用和重点内容,充分保障广大商户对三项制度的知情权。

聚焦“三个举措”,打造行政执法“新格局”

举措一:主动公开,将执法权力晒在“阳光下”。该局从执法权力入手,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215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2018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管执法统一制定的执法文书样本,重新修定了执法文书。

举措二:全程留痕,为执法行为装上“电子眼”。该局制定《乌兰浩特市城市执法局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设置了办案区,办案区内设有视频、音频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举措三:严格审核,给执法决定戴上“紧箍咒”。实行行政执法案件“三级”审核把关制度。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实行由办案人员、法制机构及局领导三级把关制。形成“执法决定重重把关、执法行为层层监督、执法责任级级落实”的行政执法新格局。

实现“四个进一步”,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该局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激发了执法人员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得到提升,履职能力逐渐增强。

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该局全面落实“随机”抽查和督查,既有效杜绝选择性执法问题,又加大了执法力度,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败诉和当事人投诉举报等问题大幅度下降。

执法保障进一步完善。配备记录类执法装备解决了执法人员在危险有害场所执法的执法安全问题和提高了执法精准度;推行非现场执法,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公民权利进一步保障。该局通过公示执法信息,既方便群众查询,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该局在城市管理中始终坚持用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利器,将行政执法全过程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倒逼”每一位执法人员按“规矩”办事,让执法活动在镜头下规范运行真正做到合法、合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每一件执法案件都经过法制审核的“体检”,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政府公信力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李静 王力平)

[责任编辑:邢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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