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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新闻通气会召开 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入快车道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办法》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市城区已在30个办事处、196个社区,2444个小区、1344家公共机构和229所学校设置了四分类垃圾桶。

据介绍,作为46个重点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城市之一,全市紧紧围绕“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培养居民分类习惯、完善分类系统建设”3个方面,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分级管理、全程分类,系统布局、有序推进,政策支撑、法制保障”4个原则,先后印发了《呼和浩特市进一步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15个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性指导文件;于2017年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2020年调整成立了以四级书记为组长的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同时建立了以市四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25个市直属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全市齐抓共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强大合力,推动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入快车道。截至目前,全市城区已在30个办事处、196个社区,2444个小区、1344家公共机构和229所学校设置了四分类垃圾桶。已分别占到全市小区、公共机构、学校总数的87%、98%和100%。

2020年1月市政府(2020)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并于8月30日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第14号令予以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有七章四十二条。第一章是总则,主要是明确《办法(草案)》的立法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垃圾分类标准、分类原则和义务主体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基层组织、行业协会等职责。第二章是宣传与保障,主要是明确宣传引导的措施和源头减量的促进措施等。第三章是分类投放,主要是明确分类投放原则、管理责任人以及管理责任人义务、物业管理义务、报告义务等。第四章是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主要是规范分类投放容器设置、加强从事经营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管理以及应急管理等。第五章是监督考核,主要是明确考核制度、监管体系、奖励措施以及投诉管理和诚信惩戒等。第六章是法律责任,主要规定对违反《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第七章是附则,主要是明确非经营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的使用范围、规定其他地区参照执行和办法执行时间。

《办法》的实施对于转变生活垃圾管理方式,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提高资源回收和有效利用率,解决我市“垃圾围城”危机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市将下大力气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考评等管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逐步实现建成区内垃圾分类全覆盖,统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最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达到常态化管理水平。

此外,现场还发布了“青城垃圾分类助手”小程序,该程序已于2020年9月9日正式发布上线。市民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青城垃圾分类助手”,就可以了解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精准分类,参与我市垃圾分类相关活动。(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王英)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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