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聚焦旗县 > 正文

以案促改 |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案促改、警钟长鸣”党支部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

10月21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业务党支部分别组织召开了支部党员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党组书记、检察长窦勇及其他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此次学习会。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向纵深发展,促使乌拉特前旗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深刻汲取田忠宝、李书耀等反面案件教训。

会议组织学习了自治区检察院《关于以李书耀等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支部委员认真宣读了全区检察机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案例剖析等重要内容。

本次学习会围绕“以案促改、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全区检察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沉痛教训,以案为鉴,对照党章党纪党规,对照初心和使命,对照“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剖析检察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例教训,查摆自身纪律作风方面存在问题。

在学习交流阶段,两支部与会党员积极发言,从不同角度剖析了检察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例教训,结合自身纪律作风、政治素养、工作落实等方面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全体党员把这次专题学习会,当作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党性锻炼和法纪教育的机会。

通过本次学习会,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全体党员筑牢反腐堤坝,严守纪律规矩,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总支委员会 朱治国)

[责任编辑:周婷]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