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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内蒙古整改进行时】企业违规取水 流域生态受损

汇能煤化工公司筑坝取水。

汇能煤化工公司水坝下游河床减水。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伊金霍洛旗化工企业取用水情况督察时发现,内蒙古汇能煤化工有限公司、汇能煤电集团蒙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能煤化工公司”“蒙南水务公司”)均存在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等问题,导致悖牛川下游出现减水段,给流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一、基本情况

悖牛川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属于黄河二级支流,全长72公里,年径流量7162万立方米,与乌兰木伦河汇合后形成窟野河,最终汇入黄河,是“十四五”国家重点流域考核断面,也是蒙南水务公司种养殖项目、汇能煤化工公司年产16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的取水水源。两家公司分别于2009年1月、2014年12月投产运营。

二、存在问题

(一)企业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

督察发现,蒙南水务公司于2011年取得首张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2016年9月验证时因不符合要求被吊销取水许可,直到2018年6月23日方重新取得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经核实,该公司在运营之始和吊销取水许可证四年多时间里,共无证取水540万立方米;在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一年时间里,共取水93.15万立方米,超出许可量30万立方米。

汇能煤化工公司于2017年10月取得首张取水许可证,从2015年运营至2017年10月的两年多时间里,共无证取水310万立方米。同时,2019年该公司实际生活取水量为5.4万立方米,超出许可量7861立方米。

(二)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缺失

对于蒙南水务公司和汇能煤化工公司分别长达四年多、两年多无证取水行为及超指标取水的违规行为,负有监管责任的伊金霍洛旗水利部门只是在2017年2月、2017年8月对蒙南水务公司、汇能煤化工公司下达了现场检查意见书,仅要求办理取水许可证,未及时制止违规取水违法行为,也未提出整改要求,日常检查及执法惩处不力,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悖牛川河道生态受损

汇能煤化工公司和蒙南水务公司长期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导致悖牛川下游河道地表水径流减少。同时,汇能煤化工有限公司筑坝取水,未按项目环评文件执行生态流量要求,也未按规定建设坝下生态流量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造成下游河床大面积减水。督察发现,截水坝下游出现约2公里脱水段,影响悖牛川水生态环境。

三、原因分析

一是企业未能落实主体责任。汇能煤化工公司和蒙南水务公司遵法守法意识淡薄,长期存在无证取用和超许可取用地表水资源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水利部《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是水利部门日常监管不到位。伊金霍洛旗水利部门对违规取水、超许可取水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没有从根源上管控、遏制违法违规取水行为,导致违法违规取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下一步,自治区督察组将根据有关要求,针对上述问题进一步核实情况、查清问题,依法依规推进后续整改工作。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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