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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法院打响疫情期间司法拘留第一枪

9月8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法院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对一名涉借款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这是今年疫情防控以来磴口县人民法院首次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申请人磴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丁某借款合同纠纷经磴口县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9年8月29日达成调解协议,由丁某于2019年12月2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46200元及利息。后丁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磴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20年4月3日向磴口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受理后,磴口县人民法院迅速与被执行人丁某进行联系,丁某以“没钱”为由,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经多次沟通无效,9月8日,磴口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经对丁某进行核酸检测、拘留体检、大数据查询其行动轨迹等方式确认安全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丁某送至杭锦后旗拘留所。

受疫情影响,今年以来,法院执行工作受到极大阻力,其中,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实施。但在全面做好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的情况下,磴口县人民法院果断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司法拘留行动,不仅为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同时也预示着法院下半年执行攻坚行动将拉开序幕!(杨永强 吴强)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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