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呼和浩特新闻 > 正文

@呼和浩特市民:新规10月1日施行,你的狗狗办证了吗?

发放犬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养犬热逐年升温。犬只数量的激增,犬吠扰民、违规遛犬、犬只伤人、犬只随地便溺等问题日益凸显。新修订的《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养犬管理规定中明确重点养犬管理区和一般养犬管理区,养犬登记施行一犬一证,也就是说养犬人必须对所有犬类办理犬证,如今规定施行在即,犬证办理情况如何?9月7日,记者前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队进行了采访。

发放犬证犬牌252套

“我家饲养的是一只泰迪犬,已经饲养了2年,自从知道可以在网上给狗狗申请办理犬证后,我就第一时间上网办理,而且犬证的申领和办理都是免费的。今天领到了‘毛孩子’的犬证犬牌,心里挺高兴的。”7日,记者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队养犬登记证领取点遇到了居民赵先生,他一边展示犬证一边说,依法养狗是好事,便于公安机关管理,对那些在居民区饲养大中型犬、烈性犬的市民也是一种约束。而且,犬牌上的二维码记录了狗狗的相关信息,如果狗狗丢了也容易找回来。今后遛狗,都会给狗狗佩带上犬牌,告知周围的人,他是合法养狗。

“目前犬证只支持线上申领,市民可以通过关注“青城便民养犬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犬证办理版块,办理申请然后根据要求提交相关信息进行线上申领,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将于7~10个工作日进行犬证制证,届时市民即可线下前往制证地点取证,也可以在线上选择邮寄犬证。”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队的霍警官介绍,8月24日~9月6日,线上申领犬证的数量已经达到2881,审批通过977,已发放犬证252张。“投入使用的犬类信息智慧管理平台建立了犬类基本信息数据库、丢失犬信息数据库、养犬人员数据库、涉犬单位数据库,实现养犬人、犬、涉犬单位的全关联,通过全流程管理,预防流浪狗不断增加和不良事件的发生。”霍警官说。

领到犬证

中大型犬及烈性犬禁止在重点养犬管理区饲养

新修订的《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院、幼儿园和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不得养犬,除以上不得养犬区域外,本市各区、开发区以及和林格尔新区为重点养犬管理区,各旗县为一般养犬管理区。重点养犬管理区,每户限养一只犬,不得饲养烈性犬和攻击性大型犬。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队了解到,目前呼和浩特市范围内重点养犬管理区,居民饲养的常见小型犬种有可卡犬、日本柴犬、中华田园犬、八哥犬、迷你贵宾犬、吉娃娃犬、雪纳瑞犬、腊肠犬、柯基犬、西施犬、博美犬、泰迪犬、比格犬、史宾格犬等。

按照新规,在重点养犬管理区内禁养的常见的中大型犬有25种,分别是拉布拉多、金毛巡回猎犬、松狮犬、萨摩耶犬、阿富汗猎犬、苏格兰牧羊犬、哈士奇、秋田犬、古牧犬、巨型贵宾犬、比特犬、灵缇犬、斑点狗、 英国跳猎犬、马犬、阿拉斯加雪橇犬、大丹犬、白熊犬、圣伯纳犬、大麦町犬、纽芬兰犬、伯恩山犬、爱尔兰雪达犬、苏俄猎狼犬、寻血猎犬等。另外,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队特别声明,如果通过品种确定不了中大型犬种 ,可以通过身高超过45厘米,体长超过80厘米确定为中大型以上犬种。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犬只中烈性犬不论体型大小都不允许在重点养犬管理区内饲养,目前公安机关确定常见的烈性犬有22种,分别是杜宾犬、卡斯罗犬、罗威那犬、德国牧羊犬、藏獒犬、捷克狼犬、高加索犬、坎高犬、比特犬、牛头梗犬、日本土佐犬、扭波利顿犬、苏联红狼犬、加纳利犬、杜高犬、拳狮犬、巴西非拉犬、爱尔兰狩猎犬、斯塔福梗犬、川东犬、日本狼青犬、黑狼犬。

禁养犬可送到犬类留检所

新修订的《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即将施行,家里有大型犬或者烈性犬,还在重点养犬管理区内居住的市民,一般养犬管理区没有饲养条件,那么他们的犬只怎么办呢?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队了解到,市民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将禁养的狗狗送到呼和浩特市犬类留检所,也可以将禁养犬只送到一般养犬管理区内具有饲养资格的亲朋好友家。呼和浩特市犬类留检所认领养开放时间为周二、周四和周日。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市民网上犬证申领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照片、犬只防疫证照片、房屋证明照片、犬只照片等,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养犬人上传的房屋证明照片无论拍的是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还是户口本,只要与犬只饲养的住所相符就可以。文·摄影/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

[责任编辑:章颖慧]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