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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检察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赤峰市政法部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百项措施》,着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经济犯罪

批捕起诉涉疫诈骗案2件,对赤峰市首例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布虚假口罩广告实施诈骗的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受理当日,实现当日批捕、当日起诉、当日判决。

(小标题)出台具体措施积极主动为大局服务

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和部分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感受检察服务,就检察精准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意见建议。

联合红山区委统战部出台了《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重大项目、“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与各园区管委会以及统战部、工商联的沟通合作,搭建合作平台。检察长带头走访调研,联合工商联召开重点企业家座谈会,围绕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精准服务。

(小标题)深入落实平等保护理念审慎办理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涉嫌犯罪案件

2020年7月6日,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一起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企业在生产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疏漏,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为帮助涉案企业堵漏建制、降低经营风险,承办检察官经调研,向该企业发送检察建议。改变办案方式,加强社会治理,精准提供司法服务,为企业营造优质营商法治环境。

坚持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慎捕慎诉,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慎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做到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

注重平等保护非公有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诉讼权利,依法公平公正办理涉及非公经济主体的案件,做到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对涉企业案件,由第二检察部专门办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注重听取非公企业涉嫌犯罪人员及其律师意见,加强对律师会见、阅卷、取证等执业权利的保障,及时向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告知案件各诉讼节点。

对涉罪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考虑其主观恶性、犯罪情节、犯罪后果、认罪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于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主观恶性不大、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可视案件具体情况,依法通过提出量刑建议、不起诉等方式从宽处理,尽可能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小标题)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各类犯罪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对非公企业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黑恶势力犯罪,重点打击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犯罪,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实施的新型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安全。依法严肃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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