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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讯】乌兰察布市检察院赴四子王旗检察院指导民事行政业务工作

7月29日,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一行7人借深入四子王旗检察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活动之机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工作主要以座谈会形式进行。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一行7人,四子王旗检察院检察长王宇峰、副检察长奇萍萍,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王宇峰检察长首先介绍了四子王旗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人员配备情况、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其次,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赵文对四子王旗检察院在干警素质、已经取得的成绩等方面予以肯定,并指出四子王旗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发展趋势良好,可提升空间大。对四子王旗检察院在接下来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要落实好《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事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全区法院执行款物管理专项检查监督的工作方案》两项专项工作;二是要细化部门人员职责,希望尽快找到民事检察工作规律与技巧,发挥好监督职责。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兰辉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在年底前完成行政检察“四个一”活动;二是要明确人员分工,确保至少有一名助理从事行政检察工作;三是发挥好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提高行政检察监督质效。

最后,王宇峰检察长表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关乎一方的长久和谐稳定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十分重要。四子王旗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开展方面有着良好的基础,希望今后市检察院能够从专业性等方面多给予支持和帮助,四子王旗检察院会积极配合市检察院,找准切口,克服困难,努力打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局面。

【文字】市院第四检察部 阿拉腾花

[责任编辑:姚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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