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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全力服务创新创业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精神,充分发挥改革先导作用,坚持再精简、再放权,强监管、转职能系列改革新政,最大化地促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有效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市首届创新创业大会召开以来,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8600户,新增注册资本545.68亿元,带动从业人员87744人,同比增长40.87%、20.81%、25.49%。创新创业与商事制度改革的叠加效应正逐步显现。

营造高效便捷的准入环境

自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高效承接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企业年检变年报系列改革举措,全面落实“工商业务零收费”,坚持压减审批事项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并行,全力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

从2014年11月开始,市工商局先行先试,在东胜区试点探索“三证合一”工作;2015年6月,“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意见正式下发,并于9月2日为鄂尔多斯市睿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放了首张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标志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工作在我市全面展开。截至2016年3月底,全市共办理新版营业执照14000余份。

作为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2014年5月,我市按照国务院要求全面启动“先照后证”改革工作,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实现了工商注册便利化,激发了市场活力。目前,将134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仅保留国务院公布的34项工商登记前置行政许可事项,有效解决了之前前置审批事项繁多、多部门层层把关而导致的“审批慢”“准入难”问题,最大限度发挥好政策效应。

严格落实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进一步放宽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结合我市楼宇经济的特点,量身制定改革政策。除特定经营项目规定的禁止设立区域外,市场主体仅提供合法证明即可办理登记,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住宅商用”,并将拆迁房等纳入住所登记,有效释放场所资源,降低市场主体创业成本,促进了投资创业。

及时调整和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向社会公开部门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和监督方式等信息。经政府门户网站确认并公布行政权力七大项524小项,编制了责任清单,并结合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做到了权责明确,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加快推进窗口注册便利化,将分散于市局机关各科室的工商审批业务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严格落实“审核合一”、AB岗替换、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集中权限实现审批“一站式”,拓展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改革成果。

实现市场的“活而有序”

围绕简政放权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全市工商系统按照“宽进严管”的要求,积极转变监管理念,不断探索构建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为主要手段的企业信用监管模式。通过积极构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抵制不诚信行为,通过提升企业信用,鼓励促进创新创业。

2015年,市工商局首次推行了“双随机”工作机制,取代过去日常巡查,根据自治区工商局抽取名单, 先后组织开展了企业即时信息抽查、企业股东和投资者出资情况抽查、2013、2014年报信息抽查,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定向抽查和金融类、房地产类企业定向抽查,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805户,对公示信息不正常的810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在年报抽查工作中首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检查,减少了部门对企业检查的随意性,规避了执法人员的履职风险,促进了部门阳光监督和执法。

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努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市工商局向市政府提出了加强我市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的建议,并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与行业监管有机结合的原则,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职责,着力探索“先照后证”后证照联动监管机制,全力构建“一张网”, 从而推动各部门的联合联动监管,引导市场主体树立“信用为本”的发展导向,增强信用意识,做到自觉守信、依法经营,筑牢发展根基。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始终坚持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服务为己任、责任为发展”的工作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全力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完善和运用小微企业名录,发挥促进扶持政策实施、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功能作用,开展新设小微企业跟踪分析,深入研究小微企业创设和发展中的问题,加强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指导。全市首届创新创业大会以来,全市新增小微企业5345户,同比增长34.36%。立足工商职能发挥,充分发挥非公党建对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强化宣传引导,全市已建成了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136个,发展党员2490名。

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全市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13000件,同比增长28%,全市知名商标177件,全区著名商标64件,全国驰名商标7件,“三名”商标总量位居全区第四。积极开展各类市场主体融资服务,2015年办理动产抵押107件,帮助企业实现融资122.8亿元;办理股权出质331起,被担保债权数额956.4亿元,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建设,引领广大创业者走规范诚信经营之路。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重守”企业4家、自治区级“重守”企业14家、市级“重守”企业30家。

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突出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公用企业强制消费限制竞争行为,加大了执法办案力度,2015年共查处经济违法案件807件,案值800余万元。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责,2015年度全市工商系统共投入250万元专项资金,对全市流通领域汽柴油、汽车配件、贵金属、日用品、电器、服务等38类商品进行了1317个批次的质量抽检,对抽检的411批次不合格商品,及时进行立案查处,立案率100%,目前已结案125件。

积极开展“创建鄂尔多斯放心消费城市”活动,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畅通消费维护权诉求渠道,已建立“五进”联络点240多个,基本实现了大型超市、重点景区、主要服务场所工商12315的全覆盖,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发挥部门积极有效的作用。全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3184件,投诉、举报处理率均达到100%,解决纠纷争议金额6352.14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7.43万元,通过成员单位直通车转办投诉2600余件。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新常态下的新形势、新任务,今年市工商局将按照市委、政府的各项部署,紧扣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在继续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健全服务体系等方面狠下功夫,着力探索名称核准改革、注册登记电子化、健全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进一步放大政策扶持效应,推动职能转变,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促进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