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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推进预决算公开 打造“阳光财政”

7月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积极采取措施推进预决算公开,预决算公开齐抓共管的格局初步建立,各级政府和部门公开意识逐年增强,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预决算公开机制制度更加完善

自治区财政厅以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统领,修订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地方预决算公开规程》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建立了涵盖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多层次、多方位的预决算公开法制模式,形成了在各级政府领导下,财政部门组织推动预决算公开工作并负责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各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的工作格局。在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设立了自治区统一的预决算公开平台,集中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自治区、盟市、旗县财政共建共享,方便广大公众查询、监督。

预决算公开完整性进一步提高

自治区财政厅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政府预算体系,兜全政府“家底”,并将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报送同级人大审批并向社会公开,亮出政府的全部“家底”,公开不留余地。

预决算公开内容更加细化

在公开预算收入总额的同时,自治区财政厅还公开各级预算收入的构成,讲清楚政府的收入是怎么来的。在公开预算支出总额的同时,一般公共预算在按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节能环保等功能分类科目公开后,再细化到类下的款、款下的项两个层次,基本支出进一步细化到工资、津补贴、办公费、差旅费等经济分类科目,说明政府的钱做了什么,最终是怎样花的。

积极回应社会关注

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等重要信息,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将专项转移支付按项目公开、分地区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对转移支付、政府投资和财政风险的关注。加强政策解读,对预算管理、税费政策、财政体制等重点文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增强财税政策透明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王静超)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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