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兴安盟新闻 > 正文

关于举办“歌声飘过40年” 兴安盟第十届原创歌曲 大赛的启事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宣传展示兴安盟良好形象、时代风采、民族特色以及厚重的文化历史底蕴,增强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助力我盟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由中共兴安盟委宣传部、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主办,兴安广播电视台承办,组织兴安盟第十届原创歌曲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歌声飘过40年”,反映兴安盟复建4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赞美兴安盟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和厚重的文化历史底蕴,选拔和培养音乐人才,推出一批兴安原创歌曲,打造兴安音乐品牌,宣传兴安文化形象。

二、赛事安排

大赛分为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全部流程为网上报名并上传作品;比赛按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进行。

三、大赛规则

1.参赛选手户籍不限、年龄不限、盟内外歌手均可报名。

2.专业组选手为乌兰牧骑演员及相关高等院校音乐专业教师,其他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参赛选手可报非专业组也可报专业组比赛。另外,历届大赛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在本次比赛之列,将受邀参加颁奖晚会。

3.比赛歌曲自选,要求1980年兴安盟复建以来,40年间创作的赞美家乡、讴歌兴安发展变化、展示兴安各族人民良好精神风貌的原创歌曲。

4. 参赛选手采用独唱、重唱、组合方式均可,比赛不分唱法。组合人数不得超过8人,助演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

5.组委会聘请德艺双馨的专业人士(专业评委、大众音乐评审)组成评委会进行网络直播和现场评分,并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确保大赛的公平、公正、公开,公证处对大赛结果给予公证。

6.参加网络报名参赛评选的作品,录制视频中要求录制横屏视频,参赛选手仪表得体,着装靓丽。

四、奖项设置

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分别设: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优秀奖6名

专业组设“最佳人气奖”1名,非专业组设“最佳人气奖”2名。

五、报名并上传作品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1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关注“兴安广播电视台影视娱乐频道”微信公众号,根据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同时将参赛作品上传至官方报名邮箱2648752612@qq.com。

3.为保证参赛作品质量,请以手机后置摄像头拍摄高清横屏MP4视频格式(分辨率720P及以上),单人录制拍摄距离保持在1.5-3米间,可拍摄全身或半身。

4.参赛选手在上传作品时,应完整填写作品名称,个人姓名、手机号及参赛组别(专业组或非专业组)。同时,需加入报名页面的大赛官方微信群,相关信息将通过微信群进行通知。

5.参加专业组比赛的选手要报送完整歌曲视频。参加非专业组比赛的选手争取报送完整歌曲,若受条件限制也可报送清唱或60秒以上的作品片段。

6.“最佳人气奖”网络投票每人每日投票限制3票,请尽早报送参赛作品。

7.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责任编辑:邢俊清]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