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内蒙古纪委监委: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主动交代人防系统违纪违法问题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惠)6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通告,敦促在人民防空系统存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主动说明和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通告指出,对在人民防空系统存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且尚未被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明和交代问题,如实供述违纪违法行为,主动退缴非法所得,积极配合调查。对于通告期限内主动说明和交代问题、整改问题,上交非法所得、挽回损失、消除影响以及有重大立功表现等情形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依规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违纪违法情节较轻的,可以依规依纪依法免予党纪政务处理。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本人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检举揭发其他人员存在违规违法问题且查证属实的,可以予以从宽处理。

对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说明和交代问题、故意隐瞒违规违法事实、隐匿销毁证据,甚至在专项治理期间不收敛、不收手,仍顶风违纪违法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凡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人防系统违纪违法线索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经查证属实,使违纪违法者受到责任追究,并为国家、集体挽回或减少损失的,对实名举报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实名信访举报经查证属于诬告陷害、错告误告的,依照自治区纪委《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受理方式为:来信寄至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010015。受理电话0471—12388—1。来访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青城巷1号。网络受理渠道:neimeng.12388.gov.cn

[责任编辑:张彬]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