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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出台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张学博) 记者6月22日从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为更好地支持创业就业,助力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渡过难关,日前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

据了解,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的农牧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呼和浩特市以个体、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且资金不足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此外,今年12月31日前新发放的贷款,将下列群体纳入支持范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在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方面,对毕业五年之内在呼和浩特地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3年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其他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武川县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其他旗县区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小微企业当年吸纳安置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100人以下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15%的,100人以上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8%,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责任编辑:辛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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