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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起内蒙古机动车检验标志实现电子化

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消息,从6月20日起,自治区公安交管部门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

据了解,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标志业务时,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App,直接查看、下载和使用;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在车管业务窗口或者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在网上下载使用;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使用时,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使用在线实时生成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也可以提前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出示;或者可以在网上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后,打印为纸质凭证出示。

据介绍,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经济活动等场景。如处理事故时,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财损事故,交警可以通过查看对方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确认车辆检验状况;保险理赔时,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可以向保险公司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办理车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租赁、抵押、交易车辆时,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可以凭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证明车辆检验状况。

据悉,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将通过内蒙古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nm.122.gov.cn/)发放。(记者 刘军 苗欣)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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