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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纪委监委:第一轮全区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如期完成

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纪委监委按照自治区及市纪委监委有关部署要求,对2019年以来区、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反映苏木镇、嘎查村基层干部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认真筛选梳理,建立详细台账,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行动,第一轮全区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如期全部完成。

细化工作方案,完善专项台账。将领导同志包案督办的信访件再细化再核对,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和工作办法。由信访室与承办调查组及时对接联系,从信访转办、案管移交、调查承办、办理结果到反馈回复等各程序环节重新核实一遍,掌握真实情况和办理进度。

主要领导统领,分管领导抓办。纪委书记统筹指导并每月调度听取一次进展情况汇报,分管副书记(业务协作团队长)统筹4个业务协作团队,上手领办,选调骨干办案人员,对本轮筛选确定的“微腐败”信访件,不论原已调查办结的、还是目前正在调查中的,全部重新核查,对在此之前已下转苏木镇、农场纪委调查处理的基层案件,提级办理,由县纪委监委办案组直接上手或领办,确保案件查办质量关。

案件查办到位,确保清仓见底。对信访反映矛盾较大、问题数量较多较突出的重访、越级访、缠访案件,由纪委书记督办,分管副书记领办,直接深入村社、深入群众,将案件查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反馈答复到位,力求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通过4个月集中查办、严格把关,第一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信访件从筛选确定、建立台账、承办调查、重新复核、案件办理、答复反馈等方面如期完成。截止6月10日,市县两级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15件包案督办信访件全部办结。其中:初核了结8件,函询了结1件,立案办结6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开除党籍1人(包含并案3件,重新复核4件)。

(来源:磴口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刘罡)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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