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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发布《内蒙古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6月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内蒙古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7—2019)》,同时发布2018—2019年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白皮书是自治区高院自2017年1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首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向社会充分展示了我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发展状况。

白皮书主要从五个方面对三年的工作做了总结和介绍。

一是2017年—2019年,全区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4984件,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二是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工作,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提升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障水平;三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积极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蓝天、碧水、净土的良好生态环境中生活的权利。维护食品安全和生活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宁静生活权益和优美生活环境。重点推进“一湖两海”、黄河流域重点流域区域治理;四是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建设,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归口审理,提高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工作中主动跟进生态司法服务,采取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环境资源保护巡回法庭等方式有效增强环境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覆盖面。贯彻环境资源审判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细化环境资源案件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五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始终坚持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

本次新闻发布会同时还发布了2018—2019年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案例类型涉及黄河流域、森林、草原、土壤、大气、水资源、野生动物等生态系统要素的保护,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以及在我区最新受理的危害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保护范围广泛,体现了我区法院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助推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的坚定决心,对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指导全区环境资源审判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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