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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张巧珍)5月29日上午,呼和浩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暨《关于建立呼和浩特市保护特殊群体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会签仪式在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会上发布了《呼和浩特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对首府2017年至2020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了系统梳理,从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队伍建设四个方面介绍了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参考。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张巧珍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以零容忍的态度惩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2017年以来,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0件348人,全市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来看,主要有侵财、性侵、暴力犯罪等类型。其中,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类犯罪占比26.2%,强奸、猥亵儿童、强迫卖淫等性侵类犯罪占比38.1%,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占比10%。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24%为熟人作案。全市未成年被害人中,男性占比58%,女性占比42%,其中14周岁以上未成年被害人占比64%。从犯罪嫌疑人年龄分布来看,16周岁和17周岁占比较大,分别占未成年犯罪总人数的55%和30%,且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在校生占比30%。

当天,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与呼和浩特市妇女联合会、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等10家与未成年人成长和保护具有密切关系的单位还签署了《关于建立呼和浩特市保护特殊群体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这项司法保护举措,具体指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训练、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其他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与未成年人接触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侵害、以及面临其它危险等需要报告的情形时,应当主动依法报告。

[责任编辑: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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