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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集中学习 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

5月26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会议要求委机关各办案科室,一是要规范措施文书管理使用,将原有的各项措施文书全部统一收回,并由专人统一管理及销毁,严格实行“一次一呈批一授号”。二是要强化谈话室使用管理,严格实行“一案一卡”制度,杜绝未经审批随意使用谈话室。三是要严格履行谈话室使用审批程序,要做到谈前预案,谈后有备案。四是要建立谈话对象健康状况自我评价机制。

旗纪委监委按照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精神,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案件监督管理规范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杨帆)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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