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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在全区率先启动林草长制改革试点工作

兴安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步伐,在学习借鉴外省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率先启动了林草长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加大6211万亩林草资源保护力度,着力构建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兴安盟国土总面积5.98万平方公里,其中森林面积2811万亩、森林覆被率32.19%,草原面积3400万亩,是东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服务区,也是大兴安岭林海和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具体实施中,兴安盟按照先易后难、保护优先、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择基础条件好的乌兰浩特市先行启动试点工作。在组织架构上,设立市、乡(镇)、村(嘎查)三级总林草长、副总林草长,由同级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下设林草长制办公室,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联动配合、职责分工明确、监管全域覆盖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格局。在工作机制上,下移林草资源保护重心,压实工作责任,构建以村级林草长、护林护草员为主的林草资源源头管理架构,确保每块林草地都有专人负责保护管理,实现一山一坡、一区一域、一园一林专人专管。通过建立巡查制度、设立公示牌、公布服务电话等措施,确保广大群众“找得到人、问得上话、说得上事、解决得了问题”,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调动全社会保护林草生态资源的积极性。在工作内容上,聚焦强化护绿、加快增绿、严格管绿、科学用绿、深化活绿五大任务,建立起职责分工明确、监管措施到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林草资源保护体系,实现林草资源信息化、网格化管理。

率先启动的乌兰浩特市林草局,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度合作,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投资200万元建立的视频监控系统,把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全部纳入监测范围,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实现全市林草资源管理“一张图”“一个数”的动态监测体系,确保遇到危害森林草原的突发事件能够早发现、早处置。(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胡日查 高敏娜)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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