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3月30日起全区法院有序开放立案诉讼服务等场所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3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通告,全区法院将从3月30日起有序开放立案诉讼服务等场所。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放全区法院立案诉讼服务等场所的通告》要求,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进入法院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须进行体温检测、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诉讼服务等场所后,应配合法院工作人员引导。需要排队等候时请注意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间隔。到法院诉讼服务场所办理立案等事项,暂实行电话预约并按预约顺序分时段现场办理。诉讼参与人按照各法院公布的预约电话预约成功后,应当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应按通知时间、地点持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参与开庭审理,进入法庭前应配合法院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做好防疫工作。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尚在隔离期的,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

经受案法院准许旁听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群众,亦应配合法院做好防疫工作。

信访接待场所开放时间,按当地党委政府信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倡导优先选择内蒙古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线上渠道办理网上立案、调解等诉讼事项。民事申请再审的继续以邮寄方式递交诉讼材料。


[责任编辑:赛音毕力格]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