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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奋斗再前行 携手奔向小康路

—全市上下以决战决胜之势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保持攻坚态势,强化攻坚责任,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对重点工作实施挂牌作战,完成剩余贫困人口和新致贫返贫人口的脱贫任务,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加强总结宣传,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确保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脱贫攻坚任务

坚决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瞄准我市未脱贫人口205户505人,及时将新致贫和返贫人口纳入帮扶范围,统筹整合资源,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在6月底前未脱贫贫困人口具备脱贫的基本条件,确保高质量脱贫。

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

聚焦短板弱项,全面查漏补缺,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到位。

提高特殊贫困群体兜底保障水平

全面保障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的特殊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统筹落实好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对符合贫困和低保两项条件的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对兜底仍有困难的,采取土地流转经营、资产收益、集中光伏扶贫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特殊困难群体稳定增收渠道。

对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实行挂牌作战

围绕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和后续帮扶、扶贫小额信贷、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和帮扶、驻村工作队管理、各类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实施分级挂牌作战。制定作战方案,倒排工期,挂牌作战,确保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全部完成,突出问题彻底解决,高质量完成收官之年各项任务。

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影响

加强监测分析研判,全面摸清疫情对扶贫产业、扶贫车间、贫困人口外出务工、贫困家庭收入等方面产生的影响,采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信贷支持政策,解决生产和扶贫产业发展问题,有序抓好扶贫项目复工复产,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返岗工作,按照“分批有序错峰”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和对接沟通,开展劳务协作和返岗服务,有组织地将外出务工人员安全有序送出。结合京蒙扶贫协作做好劳务输出同时,利用扶贫车间、公益岗位等,促进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指导基层转变帮扶工作方式,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抓好产业扶贫

立足地区资源优势,培育打造一批有特色、效益高、可持续的优势特色扶贫产业。推动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竞争力,拓宽销售渠道,巩固脱贫成果。

不断健全减贫带贫机制,完善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稳步提高贫困人口经营性收入。

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扶持减贫带贫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着力实现贫困人口持续增收。

加强扶贫产业风险评估,提高抗风险能力,实现产业扶贫项目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做好光伏扶贫促进增收工作,完善光伏收益分配,明确使用方向,加快落实光伏扶贫项目动态跟踪管理,扎实推进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

抓好就业扶贫

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实训基地和技能培训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素质提升培训,切实提高贫困群众就业能力。

拓宽就业渠道,依托种养基地、扶贫车间、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载体,大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帮助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加强区内外劳务协作,推进京蒙劳务对接,建立跨区域、常态化的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

加强扶贫车间建设和带贫能力的提升,规范扶贫车间和公益岗位设置和管理。

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聚焦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一步加强后续产业扶持,加大就业创业帮扶,实现每个有劳动能力搬迁贫困户都有一个稳定增收的产业或就业渠道。

强化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旧址复垦,不断完善社区治理,引导促进社会融入,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

抓好志智双扶

深入实施扶贫扶志行动,改进帮扶模式和收益分配方式,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形式,动员有条件的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杜绝简单发钱发物,培育激发脱贫主体意识。

探索开展贫困人口诚信综合信誉评定工作,对星级户给予项目、贷款等相关政策支持,引导贫困群众弘扬传统美德、改掉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保持政策总体稳定

严格落实贫困旗市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持续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坚决防止松懈滑坡。

继续保持政策稳定和帮扶力度,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加大监管力度,对工作松劲懈怠的旗市区、行业部门、相关责任人,及时提醒、督促纠正,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

建立防止返贫监测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作用,加强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进行监测预警,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致贫人口纳入帮扶范围。推行“防贫保”,运用保险行业市场化手段有效防止新致贫返贫风险。

全面推进问题排查整改

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排查

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家庭享受帮扶措施等重点内容,在全市范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不折不扣进行对标“体检”,全面彻底摸清底数,把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全部找出来,逐项抓好整改落实,除涉及动土项目和长期整改工作外,其余排查整改工作必须在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纪委第九监督检查室踏查调研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逐条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领导,今年6月底前将立行立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需要长期推动整改的,也要取得阶段性成效建立长效机制,以整改实效推动脱贫攻坚提质增效。

凝聚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深化京蒙扶贫协作

落实《2020年京蒙扶贫协作协议》,重点围绕资金使用、干部人才交流、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携手奔小康等内容,完善相关政策举措,强化资金项目监管,全面完成各项协议指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扎实推进定点帮扶

主动加强与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包商银行的沟通对接,健全完善定期调度和会商工作机制,用足用好各类帮扶资源,持续扩大帮扶效应。推进脱贫攻坚包联工作,压实包联责任,有效落实包扶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广泛动员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参与脱贫攻坚。继续推进“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应用,组织信息发布,推动供需对接。加强社会扶贫社团组织管理,推动扶贫社团组织更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深入实施消费扶贫

推进扶贫产品认定工作,加强扶贫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夯实产品竞争力。发挥京蒙扶贫协作和中央帮扶单位的资源优势,进一步畅通绿色农畜产品进京销售渠道。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各级政府采购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建立长期稳定供销关系。推动“互联网+新媒体+消费扶贫”新模式,加强与电商媒体合作,全方位开展线上销售,有效解决农畜产品“卖难”问题,切实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强化资金投入和监管

保持投入力度不减

根据脱贫攻坚需求,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持续推进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确保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扎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保持政策连续稳定,防范化解逾期风险,做到“应贷尽贷”。及时调整扶贫资金使用范围,适应扶贫工作需求。加大对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旗市区、非贫困村嘎查的指导支持力度,防止留下脱贫死角。

加强资金项目监管

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拨付到位。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加大资金审计监管力度,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加强扶贫资产管理

规范完善公益类、经营类和到户类资产“三本账”,明确扶贫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处置权,充分发挥扶贫资产在后续巩固脱贫当中的作用。

夯实基础工作提升管理水平

加强动态管理

进一步强化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信息服务功能,加强数据比对与分析。

认真开展贫困人口数据摸排,全面提高数据质量。常态化开展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及时做好人口自然增减,详细了解贫困户和边缘户存在的困难问题,为精准落实扶贫措施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根据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家庭情况和返贫致贫风险,对有可能下降到当前脱贫标准以下的,及时与民政、农牧、教育、卫健、医保、人社、残联等部门对接,共享监测结果,及时启动救助,采取有针对性精准落实救助措施,防止返贫致贫。

开展脱贫攻坚普查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力量,组建工作机构,加强业务培训,做好经费保障。对所有有贫困人口的旗市区、贫困人口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普查。

加强能力建设

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干部分级分类培训,提高决战冲刺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扶贫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撤不走、留得住、长期发挥作用的工作队。

关心关爱扶贫干部

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关注基层扶贫干部的生活、待遇、健康、安全,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锻炼、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对在脱贫攻坚中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表彰重用。对扶贫领域因公殉职人员家属予以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和宣传

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制定脱贫攻坚总结工作方案,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档案建设工作,系统总结脱贫攻坚中蕴含的实践经验、制度优势、理论创新、伟大精神,用脱贫攻坚精神激励人民、凝聚力量。

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

制定脱贫攻坚宣传工作方案,精心策划一批有影响、有深度的宣传报道,讲好减贫故事,展示攻坚成果。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营造决战决胜浓厚氛围。做好涉贫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防止恶意炒作干扰脱贫攻坚大局。

健全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研究探索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研究分析2020年后解决相对贫困的目标任务、扶贫标准、工作对象、政策措施等,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强化脱贫攻坚保障措施

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五级书记抓扶贫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责任,确保尽锐出战。

进一步强化考核督导

实行最严格的脱贫攻坚考核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开展脱贫攻坚常态化督导,加大对贫困人口规模大、脱贫任务重、存在问题多的地区督导指导力度,加强对“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扶贫小额信贷、驻村工作队管理、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的专项督导。

科学统筹安排,不搞层层督导,不增加基层负担,防止形式主义,切实通过督导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

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厉查处扶贫领域违法违纪行为。

不断拓宽信访监督举报渠道,规范完善信访受理、交办和处置机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充分利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调取数据、监督检查,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自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我市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发力。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全面收官之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结合《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我市制定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鄂伦春旗多布库尔猎民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新址。   侯玉鹏 摄

[责任编辑:邢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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