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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加强疫情防控救灾物资回收管理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张巧珍)记者3月22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了解到,为做好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应对准备,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近日下发《做好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盟市尽快做好救灾物资储备补充,保障受灾群众救助急需。同时,加强疫情防控救灾物资回收管理,对丧失使用价值的,严格执行报废程序,严禁流入社会。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要按照“救大灾、抢大险”要求,结合本地区近几年灾害特点,总结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经验教训,科学确定本级救灾物资储备规模,尽快补充采购各类救灾物资,确保储备品种合理、规模到位。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协议储备和紧急调拨机制,确保应急期间能够立即调得出、用得上、不误事;要加强救灾物资调运接收、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发放使用台账,严肃相关纪律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救灾物资。疫情防控使用的救灾帐篷等可回收物资,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应收尽收、充分利用,由使用地区应急管理部门监督使用单位清洗、消毒、整理后,移交同级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储存。此外,要认真做好救灾物资信息统计。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统计、清理和核对,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物资储备情况,为国家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责任编辑: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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