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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旅游企业暂不得经营跨省和出入境团队旅游业务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3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李晓秋向媒体发布消息:3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决定将全区103个旗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全部调整为低风险。为有效推动文化场所开放和旅游业恢复发展,该厅第一时间制定印发了《关于精准有序分类施策做好文化和旅游场所恢复开放工作的通知》,为避免游客跨区域流动增加疫情防控风险,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不得经营跨省(区、市)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鼓励各地旅行社深入开展“内蒙古人游内蒙古”活动,积极开展在线预订业务,做好疫后旅游预订服务。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支持和指导旅游企业优化产品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及早谋划疫情过后旅游消费报复性增长的应对举措。

按照通知要求,全区各类文化场所、各类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在落实好“外防输入”措施的前提下,本着分级分类、应放尽放的原则,能够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全面恢复对外开放。具体开放时间,由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各地要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指南》《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国家文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文博单位恢复开放和复工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法人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同时,鉴于文化场所、旅游景区人员具有集聚性强、流动性大的特点,开放单位要主动做好宣传引导,提升公众疫情防控意识,合理安排参观线路和时间,实行观众错时、分批入馆入场和分散式参观,鼓励通过网络预约等方式限制日参观人数,控制瞬时最大承载量。

[责任编辑:韩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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