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锡林郭勒新闻 > 正文

发布疫情防控虚假信息 太仆寺旗一女子被拘留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张学博)太仆寺旗一女子因在微信群中发布车辆限行虚假信息,最终被太仆寺旗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查处。

据了解,2月23日11时19分,违法嫌疑人支某某发现有人询问2月24日太仆寺旗宝昌镇车辆限行事宜,于是就想和朋友开个玩笑。其将2月12日,太仆寺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10号公告中的车辆限行内容复制成电子文档,并将限行时间2月14日至2月23日篡改为2月24日至3月3日、发布日期篡改为2月23日后,发送给其好友高某某和其所在的"某某相亲交流大会"微信群(群成员10人),该微信群成员张某又将该信息发给其同事莎某某。同日13时03分,莎某某将该信息发布到"某某潜水"微信群(群成员57人)后被多个微信群转发,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当下正值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突发疫情期间违法犯罪的要求,太仆寺旗公安局网安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快速锁定支某某,并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支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对自己一时不慎发布虚假信息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深感不安。

目前,支某某已被太仆寺旗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切勿相信和转发微博、贴吧、微信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

[责任编辑:邢俊清]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