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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社局就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相关问题答疑

近期,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务院宣布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那么,这一政策是否已经落地?当前形势下,参保单位社保缴费又该如何办理?针对广大参保单位关心的相关问题,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解答。

针对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实施细则(包括:如何执行、免缴期限、政策涉及企业范围等)这一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尚未收到相关文件,请大家耐心等待,待相关政策实施细则出台后,将第一时间发布通知,部署执行。同时,第一时间通过“呼和浩特12333”微信公众号对外宣传告知。

市政府发布的《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中缓缴社会保险费该如何办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这一政策将在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有关问题明确后结合执行。目前,首府已关闭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结算功能,2月底全市参保单位将统一生成应收核定账目。各参保单位在下月社保费征收期内正常缴费。需要注意的是,当前,参保单位需在规定期限内正常提交2月份的人员增减变动和个人应缴社保费的代扣工作。另外,2月已缴费单位,暂时不做任何处理(包括退费等相关工作),待实施细则明确后按规定执行;2月未缴费单位(包括已生成应收核定账目未缴费单位和未生成应收核定账目单位),暂时不做任何业务(包括缴费和提交结算在内),待实施细则明确后按规定执行。

对于2月份医疗保险申报缴费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回应:2月底统一生成应收核定账目后,各参保单位在下月社保费征收期内正常缴费即可。(呼和浩特日报记者 苗青)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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