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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接收发放工作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主要负责本市社会各界关于应对疫情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发放工作。1月29日,市红十字会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呼和浩特市官方媒体发布了《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收社会捐赠款物的公告》,及时公布了捐赠账户等募捐途径。截至2020年2月21日11时,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本级累计接收捐款2387.417789万元;累计接收社会各界捐赠物资价值356.594800万元;累计接收上级红十字会下拨物资26批次。

对接收的款物,市红十字会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募捐款物接收相关规定及流程,规范办理捐赠手续,并向捐赠人发放《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捐赠证书》。物资接收后及时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对于部分定向捐赠款物,经与捐赠人签署《定向捐赠协议书》后已按照捐赠者意愿实施定向捐赠,其余款物经请示指挥部后,按照保重点、保薄弱、保急需的原则,第一时间发放到市疫情防控第一线。截至2020年2月21日11时,累计支出捐款1835.213089万元(按照捐赠者意愿,定向捐助武汉疫情防控13.843106万元、定向捐助呼市各旗县区及部分市直属单位疫情防控235万元、上交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筹用于呼市疫情防控1586.369983万元);累计支出捐赠物资价值336.194800万元;累计支出上级红十字会拨付物资26批次。

为将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的收支情况及时向捐赠者反馈,市红十字会在监事会和纪检监察派驻组的全程监督和参与下,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对捐赠款物收缴使用、服务意识、工作效率等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以保障捐赠款物规范高效管理使用。同时,市红十字会专门建立了《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疫情防控信息专报》,以信息、公告的形式把所有爱心企业和个人的捐赠情况向上级红十字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及各大媒体发布,并及时在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募集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公告》,确保每一笔善款、每一批物资的来源和支出途径都有据可查、清晰可见。2月20日,市审计局正式进驻市红十字会,对疫情期间募捐款物进行全程跟踪审计。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汇集社会爱心力量,携手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倡议广大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抗击疫情战役,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奉献爱心:

一、账户捐款

户名: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

账号:9990139700103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二、实地捐赠

捐赠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西路75号(青城公园西门往北20米路东)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邮编:010030

三、微信扫码捐赠

可直接点击图片扫描二维码进行捐赠。(记者 梁婧姝)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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