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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提示

2月1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复营业期间消防安全稳定,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提示。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合理调配管理、安全、技术等重点岗位人员分工。确定各层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各单位在复工复产复营业前要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评估,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电气线路、燃气管线、油烟管道等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针对重点部位要进行一次细致摸排,查找隐患;加大24小时用电设备巡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无违规用火用电、无停用消防设施、无脱岗漏岗行为。

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各单位在复工复产复营业前至少要开展一次员工岗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保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充足且必须持证上岗,强化微型消防站队员灭火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各单位要结合市消防救援支队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严禁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内停放或为电动车充电;对于特殊时期临时采取隔离措施的单位,务必保证隔离设施可随时移除,出现突发情况可保证消防车顺利通行。

重点加强酒精使用管理。各单位要对消毒用酒精实行单独存放、专人管理,严格落实火源管控措施。使用酒精消毒时应远离明火和高温热源,严禁对插座、开关、电器等带电设备喷洒液体消毒剂。消毒后,要及时开窗通风,严禁与明火接触。

安全是企业最大的效益,也是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力支持。各单位在这个关键时期更要重视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稳定。(记者 刘军)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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