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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郝儒冰)2月3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森林公安局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呼和浩特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落实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和公安、林业和草原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总要求,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积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凡有下列违法犯罪行为的,森林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个人或组织以任何方式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

二、在网络平台、农贸市场、餐饮企业、零售商店、养殖等场所收购、加工、贩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三、破坏自然保护区、湿地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的。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决定或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执法的。

五、恶意举报、诬告陷害、隐匿事实其行为的。

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举报电话:呼和浩特市森林公安局0471-8160110,新城区森林公安局 0471-2531600,赛罕区森林公安局 0471-3365110,玉泉区森林公安局 0471-4105760,回民区森林公安局 0471-3291058, 土默特左旗森林公安局 0471-8118434,托克托县森林公安局 0471-8521886,和林格尔县森林公安局 0471-7191231,清水河县森林公安局 0471-7932203,武川县森林公安局 0417-8814994。


[责任编辑:赛音毕力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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