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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拖拉机农用车等禁止驶入高架桥主、辅道

按照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道路交通委员会2019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巴彦淖尔路高架桥试通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内容,巴彦淖尔路高架桥南二环快速路以北至新华大街段、金海路与巴彦淖尔高架桥互通立交至林场南路段已于2019年12月31日12时通车试运行。巴彦淖尔路与金海路立交桥东向北、北向西方向实现互联互通,其余方向暂未开放。为加强巴彦淖尔路高架桥交通秩序管理,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巴彦淖尔路高架桥实际交通状况,通车试运行期间采取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通行时间:根据市道路交通委员会发布的《公告》内容,试运行期间巴彦淖尔路高架桥开放段主道开放时间为每日8时至17时,其他时段禁止车辆驶入巴彦淖尔路高架桥主道。通行规定:禁止拖拉机、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畜力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悬挂教练车号牌的车辆在巴彦淖尔路高架桥主、辅道通行。19座以下客运车辆(含)允许在巴彦淖尔路高架桥主、辅道通行;19座以上(不含)客运车辆禁止驶入巴彦淖尔路高架桥主道,只允许在巴彦淖尔路高架桥辅道通行。本市核发蓝(绿)牌照厢式、封闭式货运车辆禁止驶入巴彦淖尔路高架桥主道。除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早晚高峰时段外,允许在巴彦淖尔路高架桥辅道通行;运送鲜活农畜产品货运车辆禁止驶入巴彦淖尔路高架桥主道,全时段可由巴彦淖尔路高架桥辅道通行。残疾人代步轮椅车可在巴彦淖尔路高架桥辅道通行,禁止驶入巴彦淖尔路高架桥主道。行人、非机动车可在巴彦淖尔路高架桥辅道通行;禁止进入巴彦淖尔路高架桥主道。机动车在巴彦淖尔路高架桥主道内行驶,不得超过道路建设单位设计的最高时速:主道内行驶最高时速60km/h;进出匝道最高时速40km/h。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受限制,非执行紧急任务时应按巴彦淖尔路高架桥通行规定通行。洒水车、清扫车、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含园林作业车)在巴彦淖尔路高架桥主、辅道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作业标准。如养护、作业长时间占道、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时,应事先征得公安交管部门同意。社会车辆应在确保通行安全前提下,减速避让。

本通告中未尽列车型,按照原有交通管理通告内容进行管理。交管部门将根据交通流量变化情况、道路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等适时调整巴彦淖尔路高架桥通行管理措施,如有调整另行通告。(记者朱丽华)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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