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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以巡察整改合力促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深度整合

为进一步提高巡察成果运用实效,做深做实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建立健全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与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规定,伊金霍洛旗委巡察办协调纪委监委就落实《实施意见》做出迅速反应,巡察办细化了《实施意见》,制定了任务分解手册,纪委监委出台了《伊金霍洛旗巡察整改督查办法(试行)》、《伊金霍洛旗巡察整改督查小组组长及督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旗纪委监委、巡察办通力配合,先行先试,使巡察整改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升,成效进一步的显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旗纪委监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督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事宜,明确巡察整改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巡察整改督查办)设在旗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成员从旗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中抽调。巡察整改督查办向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向其汇报工作。巡察整改督查办承担巡察整改督查小组组长、组员初选初核把关、协调联络、培训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是明确督查人员,动态管理。巡察整改督查小组组长由1名组长、1名副组长人选组成,从旗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中优先选择,旗委每轮巡察结束后,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前,由巡察整改督查办根据巡察整改督查工作任务需要,研究提出组长建议人选,报旗纪委监委组织部审核并经旗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宣布任命。巡察整改督查小组组长实行一次一授权、严格落实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地域回避等相关要求。

三是制定工作流程,照章督查。旗纪委监委立足实际,制定印发《伊金霍洛旗巡察整改督查办法(试行)》明确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流程,紧扣巡察反馈节点及巡察整改进度要求,确保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有章可循,实现巡察整改环环受监督、问题个个改扎实。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督查。旗纪委监委巡察整改督查办派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综合分析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深入分析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特点,对被巡察单位实行台账式动态监控,对每轮每个被巡察单位单独建立台账,全程跟踪,做到严把关、勤督促。同时,坚持清单式管理,划分出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长期坚持等类目,确保盯紧盯牢盯实不落项。

五是推动整改落实,强化问责。实行整改督查问责制度,对被巡察党组织不落实整改责任或落实不到位的,巡察整改督查办对被巡察党组织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视情况约谈主要负责人;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经领导小组批准,由旗纪委监委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进行问责。目前,已对旗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

六是统筹整改协助,提升成效。在集中整改期间,巡察办实行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月报送制度,由旗纪委监委每月将落实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管情况报送至巡察办,以便巡察办能适时掌握纪委监委开展整改日常监督的落实情况。集中整改期结束后,协助纪委监委审核被巡察党组织各类报告,形成审核意见,供纪委监委巡察整改督查办参考;派员参加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的实地督导并做出评估,建立巡察成果运用管理台账。

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巡察办通过对第五轮巡察整改工作监督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了纪委监委的监督优势,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将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杨旭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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