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巴彦淖尔新闻 > 正文

磴口法院与司法所联合调解 成功化解邻里淹地纠纷

近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法院与磴口县沙金司法所情理法相结合,联合调解了一起因淹地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最终被告付某和吕某给付原告郭某3000元经济赔偿损失,达到了定纷止争的良好效果。

本案中,郭某、吕某、付某的耕地相邻,共用一条农渠进行灌溉。2019年8月郭某的农田突然被淹没,造成其耕种的葵花部分受损。郭某认为吕某、付某在灌溉行水期间未尽到管理义务,造成其农田被淹,要求吕某、付某进行赔偿。双方经过村委会调解多次协商都未能达成协议。郭某无奈诉至法院,办案法官接到该案后,本着查清事实对当事人负责、公正审理让群众满意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现场实地勘验。因郭某农作物被淹后未能及时确定受灾具体损失,又因鉴定费用昂贵无法承担,致使案件在开庭审理时无法确定受损面积、原因及经济损失。庭审中双方都带着抵抗情绪,意见分歧较大,调解工作一时无法进行。

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考虑到郭某土地确实被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主动联系磴口县沙金司法所,邀请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结合案情向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吕某、付某同意向郭某赔偿3000元经济损失,郭某当场撤诉,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法院和司法所的联合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文/杨永龙 陈海龙

[责任编辑:王昊]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